妨害公務零容忍 刑拘!
2020-06-15 10:04:00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付海濤
中新河南網6月15日電(付海濤 孫偉利 黃勝亮)近日,南彰派出所依法處理一起酒后滋事妨害民警執(zhí)法公務案件,涉嫌妨害公務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6月6日下午16時許,南彰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暴力妨害民警執(zhí)法,并將一名民警打傷。

接警后,南彰派出所副所長呂祥飛帶領民警吳昊等迅速趕往許河派出所。經了解:許河鄉(xiāng)崔園子村民王某醉酒后得知,自家麥田里的桐樹被燒死,先在報警時通過電話對許河派出所民警進行言語辱罵,在許河派出所民警趕至現場的途中,王某向在場的許河鄉(xiāng)崔園子村支書、主任等正在滅火的工作人員進行言語辱罵,并攔停正在參與滅火的救援車輛,阻礙滅火救援工作的正常開展。
許河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王某極其囂張地要求派出所、鄉(xiāng)政府對其賠償,并揚言:如不予賠償,每天都將到派出所、鄉(xiāng)政府進行辱罵。許河派出所民警在警告無效后,依法口頭傳喚王某至許河派出所接受詢問,王某拒不配合,并在民警將其帶離現場的過程中,王某對民警進行毆打,致一名民警受傷。在許河派出所詢問室內,王某拿起一張椅子欲砸向民警,幸躲開,王某將椅子砸壞。

等到王某酒醒后,南彰派出所民警對王某依法進行訊問,經訊問,王某承認了其酒后辱罵公安民警、村干部的事實,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
目前,王某因拒不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暴力妨害民警執(zhí)法,已被蘭考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公安機關提示:配合民警執(zhí)法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喝酒不是妨害民警執(zhí)法的擋箭牌,希望每位公民都能主動配合執(zhí)法。
(投稿熱線:18237850555 郵箱:chinanewskf@163.com)
2020年6月6日下午16時許,南彰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暴力妨害民警執(zhí)法,并將一名民警打傷。

接警后,南彰派出所副所長呂祥飛帶領民警吳昊等迅速趕往許河派出所。經了解:許河鄉(xiāng)崔園子村民王某醉酒后得知,自家麥田里的桐樹被燒死,先在報警時通過電話對許河派出所民警進行言語辱罵,在許河派出所民警趕至現場的途中,王某向在場的許河鄉(xiāng)崔園子村支書、主任等正在滅火的工作人員進行言語辱罵,并攔停正在參與滅火的救援車輛,阻礙滅火救援工作的正常開展。
許河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王某極其囂張地要求派出所、鄉(xiāng)政府對其賠償,并揚言:如不予賠償,每天都將到派出所、鄉(xiāng)政府進行辱罵。許河派出所民警在警告無效后,依法口頭傳喚王某至許河派出所接受詢問,王某拒不配合,并在民警將其帶離現場的過程中,王某對民警進行毆打,致一名民警受傷。在許河派出所詢問室內,王某拿起一張椅子欲砸向民警,幸躲開,王某將椅子砸壞。

等到王某酒醒后,南彰派出所民警對王某依法進行訊問,經訊問,王某承認了其酒后辱罵公安民警、村干部的事實,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
目前,王某因拒不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暴力妨害民警執(zhí)法,已被蘭考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公安機關提示:配合民警執(zhí)法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喝酒不是妨害民警執(zhí)法的擋箭牌,希望每位公民都能主動配合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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