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被罰款200元扣6分
2021-03-10 18:59:00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關潼
中新河南網(wǎng)3月10日電(李麥囤 鄭超偉 呂家諾)3月7日,許昌市公安局第三高速公路執(zhí)勤大隊民警在巡邏途中發(fā)現(xiàn)一輛越野車停在應急車道上,既沒有開啟雙閃燈,也沒有擺放任何警告標志,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走到車前,竟然發(fā)現(xiàn)司機正在低頭玩手機。如此大膽地拿生命當兒戲的行為讓民警大吃一驚。民警對該車司機進行嚴厲批評,并認真講解了危險駕駛行為的危害,對其非緊急情況下應急車道停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2021年3月10日上午10時35分許,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三高速公路執(zhí)勤大隊民警在鄭欒高速巡邏中,當行至堯山至鄭州方向68公里處時,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轎車停留在應急車道上,且并未做任何防護措施。當事人表示,因為車輛發(fā)生故障,導致無法正常行駛,所以停留在應急車道上。
了解情況后,執(zhí)勤民警首先幫助車主設置好安全防護標志,又指導受困司機做好自身防護,隨后聯(lián)系救援隊員將受困車輛拖離現(xiàn)場。并提醒司機,在出行前,要做好車輛檢查,保證車輛在車況良好的情況下出行,以免發(fā)生突發(fā)情況造成麻煩。
交警提醒:應急車道是只準許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通行;在未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社會車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無論是停車還是行駛都是違法行為,如果還有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罰就會被疊加。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條,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被高速交通警察當場拍照錄像取證的汽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違章行為,罰款200元并扣6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車輛拋錨故障無法解決等)是可以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的,但必須開啟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后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志,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其他人員需要撤離道路,并到安全地方避險,必要時可以撥打高速交警救助電話12122請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