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小額訴訟程序 充分激活制度效能
2022-08-16 23:12:18 來源: 責任編輯:大紅
——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六大典型案例
中新河南網(wǎng)8月16日電(顧同盼)8月12日上午,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韓如龍通報近年來全市基層法院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情況,并發(fā)布六大典型案例。樂都區(qū)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熊國存,平安區(qū)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生林分別作了經(jīng)驗介紹。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以及人民法治、法治時代、青海日報、青海電視臺、青海法治報、西寧晚報、海東電視臺、海東日報等十余家新聞媒體記者受邀參加。

近年來,全市法院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的通知要求,以及張澤軍院長在全省法院院長會上的講話精神,結合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中對于“基層人民法院重在準確查明事實、實質(zhì)化解糾紛”的職能定位,切實將繁簡分流的司法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實現(xiàn)司法資源高效配置、案件質(zhì)效持續(xù)提升、矛盾糾紛實質(zhì)化解,大力推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目前已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基層法院自2019年開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并結合實際情況,設定小額訴訟程序案件標的額為3萬元以下,以該標的額為標準,2019年至2021年,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民事案件共計859件。
今年以來,根據(jù)新修訂《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將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且爭議標的額為青海省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qū)徖恚?-7月全市基層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民事案件共1028件。其中,樂都區(qū)法院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條件的民事案件共1275件,占民事案件總數(shù)的49.07%,實際適用804件,占民事案件總數(shù)的30.95%,實際適用率63.06%,各項指標位居全市基層法院首位。2019年以來,全市基層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qū)徖砻袷掳讣?887件,調(diào)撤率達89.56%、服判息訴率為100%,平均辦案時長22天,充分反映出小額訴訟程序快速、便捷、低成本解紛機制效能和程序優(yōu)勢。
會議指出,全市基層法院發(fā)揮審判職能,踐行為民宗旨,在總結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小額訴訟程序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充分釋放司法效能,探索妥善適用小額訴訟程序?qū)徖砻袷掳讣,減少當事人化解矛盾糾紛的經(jīng)濟成本和時間成本,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高效兌現(xiàn),讓小額訴訟程序跑出司法“加速度”,努力實現(xiàn)了審判質(zhì)效與人民群眾滿意度的雙提升。高度重視,全面加深對小額訴訟程序的認識,努力把小額訴訟工作打造為海東法院的特色亮點;真抓實干,堅持“應用盡用、促成適用”的原則,全力解決小額訴訟工作的重點難點;壓實責任,全方位激發(fā)推進小額訴訟的工作活力,在今天上午全市法院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工作推進會上,陳有強專委代表院黨組對小額訴訟程序應用作了進一步安排部署,將有效推進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逐步形成海東特色小額訴訟模式。
會議強調(diào),今后全市法院要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chuàng)建活動為契機,繼續(xù)高標準推進小額訴訟工作,在約定適用小額訴訟案件適用率上下功夫,充分發(fā)揮小額訴訟對一審服判息訴率、發(fā)改率、平均審理時長等質(zhì)效指標的提升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當事人訴累,促進審判工作提質(zhì)增效。要依法適用,加大適用力度,讓大部分案件通過小額訴訟和簡易程序在速裁階段得到化解,真正實現(xiàn)“當簡則簡”,保證“該繁則繁”;要加強團隊配置,增強司法能力,大膽探索、積極應用,創(chuàng)出特色、推出品牌;要強化宣傳引導,引導當事人合意選擇小額訴訟程序,進一步釋放程序效能、激發(fā)制度活力;要健全工作機制,規(guī)范辦案程序,最大限度減少資源內(nèi)耗,保證審判工作高效推進;要結合多元解紛,貫徹落實關于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通過非訴在前、多元化解、繁簡分流的分層遞進解紛路徑,真正實現(xiàn)讓正義提速、為群眾解憂。
全市基層法院主管院領導、立案庭庭長及民事審判庭庭長列席參加了此次新聞發(fā)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