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149年前的“判決書”
2024-04-18 21:24:33 來源: 責任編輯:大紅
中新河南網(wǎng)(趙占增)在老家宅院里靜靜地躺著一塊149年前的石碑,呈長方形圓頂狀,高173厘米,寬65厘米,厚20厘米,系大清同治十三年的一塊斷案碑,當時由辦案者制作,并送與我村。每每談及此碑,村民們在由衷敬仰先人依訴訟解決爭端、確保用水智慧的同時,更為斷案者心系農(nóng)業(yè)、心系農(nóng)民做出公正判決的智慧贊不絕口。他們創(chuàng)造并延續(xù)了人與政治、人與人、人與水、水與農(nóng)業(yè)的歷史文化故事,石碑代替其他材料這種特殊的判決書,也吸引了眾多對法治文化有興趣愛好的人員前來觀看。

碑文分左中右三個部分,上下書寫、自右向左排列,中間字體較大:“悠久無疆仁明舒大老爺斷案碑”;右邊是主文,列明當事人、案由及判決結(jié)果:“汝旁舊有重修渠一道魔塚營路家寨兩村居民均食其利輪流灌溉毫無爭執(zhí)同治甲戌路家寨霸水偏澆七月間復又私捏碑文因控舒仁天案下十二月初十日蒙訊詰知此渠共夫貳伯零玖名魔塚營現(xiàn)有夫陸拾柒名路家寨現(xiàn)有夫壹伯肆拾貳名斷令按定夫名酌為三分一輪三日每輪魔塚營使水一日路家寨使水二日以後使水視夫名多寡為增減至公至允卷存工房恐世久年湮伊私碑仍存復起爭端謹勒貞瑉用誌不朽”;左邊是尾部,列明辦案者和時間:“承辦差役姬文章史文典焦泮大清同治拾叁年歲次甲戌十二月穀旦”。
判決的內(nèi)容源于上下游兩個村莊用水引起的糾紛,上游路寨村(原路家寨,現(xiàn)屬汝州市小屯鎮(zhèn)),下游木中營村(原魔塚營,現(xiàn)屬寶豐縣趙莊鎮(zhèn)),這兩個村莊因擁有天然引用汝河水灌溉的便利條件,秋作物多以種植水稻為主,“木中營大米”作為一個品牌在方圓50公里范圍內(nèi)響譽多年,吃過該大米的人在描述細膩的口感、香噴噴的味道時,也往往帶著一種自豪感。谷滿節(jié)氣后,小麥顆粒逐漸飽滿成熟,這時候便開始為種植水稻截留屯水,并培育稻芽,麥收過后緊接著便是插秧的時節(jié),從澆灌、插秧開始,一直到稻谷長熟,需大量用水,往往是溝滿河平。插秧的黃金時間大概是一周,時間短、任務重。路寨村位于用水上游,一旦與其發(fā)生糾紛,下游用水必受影響,造成需要用水時,上游確保自身使用,不往下游放水,不需要用水時,上游卻大量放水。水利是農(nóng)業(yè)的命脈,尤其是水稻的命脈。149年前兩個村莊為了自身生存因用水問題發(fā)生的糾紛,最終由官府來確定出工的義務和用水的權(quán)利。碑文顯示,“以后使水視夫名多寡為增至公至允”,判決結(jié)果為動態(tài)的,能充分調(diào)動雙方當事人履行義務的積極性,100多年來該判決從未被推翻,彰顯了辦案者的智慧和藝術(shù)。

小時候聽祖父講,為確保這塊石碑的安全保管,防止丟失已將其深埋地下,知道的人不多。當時年齡小,對這樣的事情無任何興趣,只是聽聽而已,也不愿過多打聽,更不知道這樣的石碑由我的祖上保管,就埋在我家房后。先人們世代以耕種為生,視土地為生命,視水利為血脈,他們用自己的行動老老實實帶頭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以便實現(xiàn)用水的權(quán)利,并世代延續(xù),成就了這份判決書的效力長達120年之久。1983年、1984年冬天,那時我正上初中,兩次隨父母到“重修渠”處參加清理河道淤泥的義務勞動,當時按每個家庭人口多少承擔勞動任務。上了高中以后便沒有參加過這樣的義務勞動,但這種清理淤泥的義務勞動,被其他村民們一直延續(xù)到1994年、1995年。此后,隨著農(nóng)作物種植的多樣化以及土地流轉(zhuǎn)后現(xiàn)代化耕種模式、勞動力的輸出等原因,兩個村莊均不再種植水稻。過去的“重修渠”已被平整后另作它用,兩個村莊再也不會因用水問題發(fā)生糾紛了。
凝視石碑,令人沉思,判決主文共171個字,中間無標點符號,言簡意賅,后人雖能推敲知道大概意思,但個別詞語的真正含義仍把握不準,讓觀看的人員在爭執(zhí)中略有遺憾。穿越了歷史的星轉(zhuǎn)斗移,經(jīng)歷了歲月的風吹雨打,此碑由地下轉(zhuǎn)為地上,慢慢進入了后人的視野。先人們曾經(jīng)耕種的土地如今還在,曾用作灌溉的汝河還在,汝河水依然緩緩的流淌著,偶爾還會泛起幾朵浪花。但圍繞石碑而忙碌的世代先人已相繼過世,當年發(fā)生的故事也隨他們而去,但他們成就了一份判決的公正和智慧,他們成就了一份跨越幾個朝代的判決書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