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以“采購”之名,行詐騙之實!
2023-02-28 21:14:20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王鵬
一個突如其來的大訂單,
一批利潤可觀的采購需求,
當接到“大客戶”來電要采購物資
你會不會滿心驚喜?
以為自己接到了“大生意”,
但是,別信,這是詐騙!
近日,開封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以“采購物資”為由的詐騙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此類詐騙案件迷惑性大、引誘性強,廣大市民和商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防范。
2021年7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張某謊稱其為洛陽某醫(yī)院信息辦工作人員,以醫(yī)院需要采購信息化系統(tǒng)為由,先后多次向被害人李某索要手機、香煙等物品共計人民幣1.9萬余元,后張某將物品賣出獲利人民幣7千余元,并將李某微信聯(lián)系方式刪除。2022年3月,被告人張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獲。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軍警、消防、機關、醫(yī)院、學校等有明確的采購規(guī)章制度,不會簡單在電話、微信等通訊、社交軟件上進行采購,更不會委托商家向第三方進行采購。在遇到來歷不明人員要求協(xié)助采購并付款的情況,一定要弄清對方的真實身份和資質,謹防上當受騙。